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5篇】

时间:2023-11-04 来源:宗教 点击:

宗教是联系人与神祇或超自然、神圣存在的文化体系,属于社会特殊意识形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5篇】,欢迎品鉴!

第一篇: 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2-年4月25日,南平市政协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南平市民族与宗教局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协***、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协各委、办、室主任及机关干部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南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廖汉仁汇报了202-年以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202-年工作打算。

  202-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正月初一立即指导部署全市700个宗教活动场所及1100多个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围绕市委“创新突破年”活动的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推动民族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连续第4年争取各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超1000万元,4个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以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巩固深化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成果,指导市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和天主教爱国会顺利完成换届,创新开展“生态·安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四进”宗教场所活动,着力推动宗教工作由治标向治本深化,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新局面。

  市政协副***卓***在点评中,肯定了市民宗局去年来在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民族村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对该局率先开展举办畲歌畲语培训班、建立少数民族村发展项目库、编制《少数民族村特色产业发展名录》等工作亮点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作典型交流表示祝贺。他指出,民族宗教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在接下来的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以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深化我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市政协******在听取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近年来,市民宗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她强调,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提升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识和本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带头深入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不断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配合市政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共同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提质增效。

第二篇: 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宗部门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贯彻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民族宗教事务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及时汇报传达全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XX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了认真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激发了热情。三是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传达。

  2、争取“四个列入”,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各乡镇首次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把宗教工作继续列入了对市直(驻市)单位、乡镇和谐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继续列入了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乡村干部培训内容,安排了我局主要领导在今年“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专题授课。四是争取市政府将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宗教工作特费继续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在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宗教工作特费3万元。

  二、围绕“两个共同”,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开展了民族工作基本情况大调研活动。争取乡镇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完善了资料,充实了台帐。同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人员到沙洲坝、谢坊镇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小组,对其民族成份、总人口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数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核实。通过核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认定沙洲坝七堡村兰屋小组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现已按程序报批。

  2、全面启动了全市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向全市通报表彰了第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授予了9个对口支援单位“全市第一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制定了《**市开展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实施方案》(瑞府办发〔XX〕14号),组织10个单位自XX年3月起至12月止,连续5年对口支援我市1个民族村,10个民族村小组。对此,我局切实抓好对口支援的联系、服务工作,不断加大督查和组织协调力度,协调落实项目和资金。目前,10个对口支援单位已全部制定了5年工作规划和XX年度实施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精心做好项目的开发、论证、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加强同财政、水务、文化部门的协调协作,严把立项、论证、申报关,向上申报了该村修建河堤、水渠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等3个项目,并多次向省、***市民宗局领导汇报了我市上报项目情况,争取支持和照顾。加强同交通部门联系,密切跟踪落实日东、泽覃、壬田等乡镇民族村组全面通沙石路和分步通水泥路项目情况。同时,组织实施了XX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安治畲族村新种200亩毛竹项目,组织人员到日东乡赣源村河背畲族村小组督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的肉牛养殖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4、“整村推进”了安治畲族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连续第4年把泽覃乡安治畲族村列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点,安排统战部、民宗局共同挂点,并由我局副局长任工作组长。目前,该点破旧猪牛栏、厕已全部拆除,房屋粉刷,檐阶、通户便道、余坪硬化和环境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在6月份“推进月”活动检查评比中评为前第5名。

  5、开展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活动。编印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小册子,分发给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及各少数民族村组干部,极大地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政策法规意识,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和稳定。

  三、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两个《条例》,强化依法管理,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1、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举办了4期乡镇民宗助理员和宗教界人士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极大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经与市委组织部协调,将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培训内容,我局将派员在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授课。

  2、开展了“规范化管理”活动不达标场所督查活动。对去年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中评定的不达标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人员深入到黄柏、大柏地等7个乡镇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指导场所健全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做到了限期整改,定期督查,实地指导。

  3、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活动场所财务检查工作。6月中旬,我局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市率先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向各宗教团体和有关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关于对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瑞民宗〔XX〕5号),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了对两个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总结推广了经验、发现处置了问题,并向全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报了检查结果。

  4、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处置力度。一是开展了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国庆前夕,我局召开了各乡镇民宗助理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建立了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专人负责、包案处理、妥善化解,确保了我市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的稳定。二是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6月初,我局会同象湖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了象湖镇东升居委会辖区的1处***私设聚会点,确保了上级提出的年内不出现新的***私设聚会点的目标实现。三是拓宽了信息渠道。在基层宗教界代表人士中选聘了多名维稳信息员,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发现、处置宗教不稳定因素起到了积极作用。

  5、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月份以来,我市重点工程龙珠寺的道路建设已全面推开,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征地补偿问题,我局积极加强同国土、象湖镇和瑞明村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使该路的建设顺利进行。争取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城南教堂整体搬迁新建教堂的选址征地问题,在城市用地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了迁建用地,并于今年5月确定了选址地点。

  四、加强自身建设,勇于开拓创新,全面提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推进了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围绕“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2名干部参加了市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使我局有执法资格的干部达到了3名,增强了执法力量。

  2、有效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一是建章立制。制作了《**市民宗局机关效能制度汇编》,落实了岗位、职责、奖惩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提高效率。严格按规定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便捷。三是转变作风。深入民族村组和宗教场所开展下访活动,登门纳谏,上门服务,有效协调解决了龙珠寺道路建设、市***堂迁建选址征地以及将沙洲坝镇七堡村兰屋村小组报批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等问题。四是强化素质。开展了“一天一自学、一月一讲座、一季一论坛、一年一评学”主题学习活动。局领导带头作专题讲座,全体干部大兴调研之风。在上级民宗系统杂志、网站上稿30余篇,其中《江西省**市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在国家宗教局主办的《中国宗教》XX年第7期刊发,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

  3、推进了中央苏区民族史研究工作。XX年,争取国家民委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旧址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XX年,将中央苏区民族工作研究成果制作成《伟大的探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民族工作》宣传册,得到了民族工作系统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今年,又争取省民宗局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研究”向国家民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国家民委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并把中华苏维埃时期民族工作与民族理论研究列入了国家民委XX年度研究课题。

  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对口支援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XX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两个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全面推进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按照(瑞府办发〔XX〕14号)的要求,做好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好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三是加强同上级民宗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切实解决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缺项目、少资金的瓶颈问题。四是深入推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史研究工作。争取争取国家民委拨付专款在我市兴建“中央苏区民族工作史陈列馆”。

  (二)落实“六项措施”,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争先创优活动。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为主抓手,在乡镇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在全市推行“宗教工作包乡挂点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宣传、落实好两个《条例》。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以社会各界为对象,以“三支队伍”和宗教界为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宗教政策、抵御渗透、维护宗教和谐的广泛社会基础。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佛教“两乱”和***私设聚会点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六是深入开展创建“双和谐”、“双五好”活动。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三篇: 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的意见》等,成立了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统战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强化了县、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把基层宗教工作队伍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了基层专兼职助理人员补助津贴。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宗教动态信息快速反馈机制、应对涉及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走访活动。

  (二)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坚持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宗教政策法规课程,宣讲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宗教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法制宣传周、民族政策宣传月等宣传平台,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题讲座,加大对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两名从事宗教工作的机关干部被评为国家和自治区民委系统普法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先进个人。20***年,宗教信息直报工作被评为全国第一。

  (三)注重正面引导服务,支持宗教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开展“宗教界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国法与教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讨会、“国旗国歌进寺观教堂”活动。做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指导制作了捐款箱、捐款入账单,设立了财务公开栏。要求各宗教场所在规定时间内开立银行账户,杜绝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每年对宗教场所财务进行审计。三是开展各项公益慈善活动。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在助学圆梦、安老爱幼、帮困救灾、修路补桥、服务社会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活动中累计捐款捐物千万余元。对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工程涉及的宗教团体,鼓励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向信众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全力配合棚改工作。四是积极维护宗教界切身利益。解决了市级爱国宗教团体办公经费问题,教职人员困难补助比照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落实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帮助解决包括宗教场所基础设施、消防车辆配备及宗教人士住房、社会保障、生活补贴、子女上学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五是做好安全工作。宗教场所举行大型活动前两周,宗教等部门都预估参加聚会活动人数,组织教管会成员议定活动安全事项,制定安全预案报属地民宗局审查,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每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维护宗教和谐稳定

  落实上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有关精神,预防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企业和个人承包寺庙,借教敛财等乱象的发生。坚决制止乱建寺庙和露天造像。坚决抵御境内外各类假“活佛”的非法活动。完成了佛道教场所标识牌挂牌工作,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

  深入开展“解经”工作,推动经学思想建设。抓好朝觐工作,做到朝觐人员的可知可控。加强清真寺人员及财务、寺产等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巩固境外针对伊斯兰教渗透活动的治理成果,坚决制止非法宣教组织的活动。

  开展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工作,依法取缔私设聚会点140余处。高度重视抵御境外利用***进行渗透,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企业、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企业、校园传教工作。

  建立了社区(村、嘎查)宗教工作台账和防渗反渗承诺卡。实施宗教工作“110”制度,随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全市依法处置境内外非法宗教及渗透活动120余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地区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在有效开展工作方面存在差距。二是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宗教团体负责人素质不高、人员老化、班子不团结、缺乏威信和凝聚力。素质良好、威望较高的新一代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比较缺乏。三是爱国宗教团体驻会人员生活保障方面仍存在困难。四是宗教活动场所水暖等相关费用支出存在困难。五是一些大型宗教活动场所存在设施设备老化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如五当召、梅力更召、美岱召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给水系统存在设计落后、内部锈化、老化严重、压力泄露等问题,有些殿堂内照明设施线路超出了使用期限。

  三、今后工作重点

  一要着力提高法治化工作水平。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大对宗教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执法主体责任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分层次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以及中青年教职人员进行轮训,有计划地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后备人选进行培养。健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充实完善民族宗教专兼职助理员体系。

  二要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着力帮助各爱国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继续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宗教界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二是着力帮助宗教团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三是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养能力建设,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五是为爱国宗教团体驻会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驻会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给予保障,发挥宗教团体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服务。一是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专题研讨等活动,使宗教界充分认识和明确爱国与爱教的共同义务、宗教信仰与共产主义信仰的共同愿景、宗教行为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目标、宗教精神与党的宗旨的共同价值、宗教政策法规与宗教戒律诫命的`共同规范、宗教境界与社会道德的共同内涵。二是教育引导宗教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注重宗教经典、教规教义等知识的学习,为沟通联系宗教界、管理宗教事务、理解服务信教群众奠定基础。三是继续打造“爱心助圆大学梦”品牌和以扶贫济困养老为重点的“宗教慈善周”活动,推动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健康发展。

  四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密切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联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确保宗教领域的和顺稳定。二是加大宗教领域违法行为的排查处置力度,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三是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火灾预防等综合能力,保证重点文物保护场所安全。

第四篇: 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和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市民族宗教委202-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重大政治任务抓出了成效

  一是不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智慧力量。把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情况列为党组会议固定议题听取汇报1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4次;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活动8次,开展宣讲报告7次。高质量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项重点任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验做法被全市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第163期采用。我委在“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排名由年初75名上升到全市前列,最好成绩第5名。

  三是深入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中央巡视反馈我市宗教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统战部专项检查组对我市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委巡视反馈四个方面1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整改落实率100%,整改成效被市委巡视综合评估评为“好”等次。

  四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全市性宗教团体多层次多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配合筹备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做好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202-年10月29日,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陈敏尔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配套文件,民族工作配套文件已经市政府第1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民族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争取各方面资金推动民族地区发展有新突破。争取国家民委安排我市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206万元;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5271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6525万元增加到1亿元。安排渝东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941万元,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对口帮扶黔江区太极镇工作。扎实做好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民委工作。

  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新拓展。组织高校专家学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探讨、研究。组织开展“感悟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凝聚同心筑梦磅礴力量”为主题的第十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彭水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等4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0个。我委被国家民委评为202-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优秀集体。

  三是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发展有新成果。积极挖掘民族地区特色饮食服饰、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建筑风格等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交融创新。选送歌剧《尘埃落定》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得最佳剧目奖和最佳编剧奖。开展第九届重庆市少数民族文学奖评选活动。有序推进我市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备战工作。

  四是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有新作为。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指导相关区县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劳动就业技能培训。

  (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宗教中国化工作深入开展。指导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和“学讲做”“四进”等活动,举办川渝两地宗教界讲经交流活动、川渝佛教界庆祝建党100周年书画巡展。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暨中青年教职人员培训班,全市宗教界140余人参训。指导督促加快推进各宗教中国化展陈室布展工作。

  二是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全面加强。依法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治理乱建寺庙、滥塑宗教造像长效机制。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153处,依法认定备案教职人员73名。配合市人大开展《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检查,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制定《重庆市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宗教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会同市财政安排下拨寺观教堂维修补助资金1600万元,补助54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危整治。完成重庆佛学院完善功能设施项目建设,重庆佛学院办学条件有效改善。完成中央统战部宗教工作服务平台数据审核、更新,建立健全我市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台账。推动区县宗教团体办公经费补助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政策全面落实。

  四是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不断深化。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坚持***(会长)办公会议制度,落实民主管理,规范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重庆佛学院)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爱国爱教人才培养。

  (四)坚守安全稳定底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和睦

  一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国家安全、应急、反恐、安全生产等工作。压实巡网守网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我委在202-年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中,被评为先进等次。

  二是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文件7个,强化细化机关和全市性宗教团体防控举措,邀请专家对机关处室和全市性宗教团体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演练。严格执行人员离渝外出审批制度和备案制度,干部职工新冠肺炎疫苗应接尽接。坚决落实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确保了场所零感染、疫情零发生“双零”目标。

  三是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围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全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指导区县和全市性宗教团体做好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区县完成14处古镇古寨内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深化党建引领带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全年研究审议涉及全面从严治党议题110次,意识形态工作19次。各党支部共计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380次,爱国主义教育42次,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72次。

  二是持续抓好廉政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会,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开展“一人多证”专项整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财经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等。全年开展廉政谈话83人次,谈话提醒25人次,报备重大事项36项。

  三是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严格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扎实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按要求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等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机关内部规范化管理,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年,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但也还存在不足和差距。比如:在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方面离少数民族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在推进宗教中国化方面,还需持续深化;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年,我委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防范化解涉民族宗教因素风险隐患,积极维护好全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第五篇: 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半年来,我镇在县民宗局的正确指导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把宗教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包片干部负责制,全镇分为五个片,定期分析排查矛盾,分析宗教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把宗教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民宗工作和打击“乱建私设”、“骗财敛财”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两个领导小组,安排了专职民宗干事,明确各村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

  二、依法管理,标本兼治

  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以此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我镇大力宣传贯彻两个《宗教条例》,将六月份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一是将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组织全体镇村干部、7所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华容县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刊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深入农户宣讲民宗政策,营造了人人了解、重视、支持民宗的浓厚氛围。

  2,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一是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7家合法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继续完善宗教事务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的人事管理,宗教活动、财务监督、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查看了制度上墙、财务收支、民主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半年来,对佛陀寺内部不团结情况多次上门进行了调查。在管理中我们要求场所认真把好“三关”即场所扩建初审关,场所治安管理关和场所消防安全关。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狠抓“乱建私设”和“骗财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发了景政办发〔20***〕6号专题方案,明确了各级责任要求,与29个村场和1个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目前正组织公安、国土、林建部门对5家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三、积极引导,力创和谐

  围绕“队伍建设、依法维权、服务社会”等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组织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抓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员的培养工作,镇民宗线多次向县宗教局报告请示,并征求业务指导。二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和和鼓励宗教界开展扶贫帮困、救灾、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赛华村道教场所老天宫捐资1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组织宗教场所向四川雅安捐款捐物2万多元,党外爱心人士、宗教人士向敬老院老人捐赠财物1万多元。三是着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帮扶,切实为宗教场所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硬化出行道路。

  半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民族宗教的和睦与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投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5篇】

http://m.cubkforchild.com/shkx/358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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