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律知识竞赛方案【3篇】

时间:2023-11-03 来源:法律 点击: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法律知识竞赛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学校法律知识竞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县普法办。联合单位: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各中学校。

二、活动时间:2017年10月-12月。

三、活动地点: 全县各中学校校园内。

四、参赛对象: 各中学校初中、高中学生。

五、竞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六、竞赛规则:

(一)主办学校组织8支参赛队伍,每支队伍3位队员。

(二)竞赛计分工作由评委组负责,评委组由普法工作者、律师和相关单位领导组成。

(三)题型设置。本次竞赛的答题形式分为必答题、抢答题、观众题和加时赛题。

1、必答题40题

必答题是每支队伍必须回答的题目,任一队员皆可回答。每支队伍须回答5道必答题,8支队伍共40题。每题答题时间为30秒,每题的分值为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每队基础分100分。

2、抢答题30题

抢答题采取投影仪投影,主持人读题后,由工作人员操作抢答器提示“3,2,1,开始”后,参赛队员方可按答题键进行抢答,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0秒,答对一题加10分,答错或不能回答的扣10分。抢答犯规的队伍,每犯规一次扣10分,但仍可继续抢答。

3、观众题30题

观众题在由主持人读完题并说完“开始”后,在场除参赛队员之外的学生即可举手进行抢答,答题时间不得超过20秒,答对一题现场发奖品一份。

4、加时赛。

如果在竞赛最后出现参赛队伍分数相同的情况,要进行加时赛,采用抢答形式决出胜负(三盘两胜制)。

七、竞赛要求

1、竞赛中途不得随意退场。

2、竞赛进行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

3、参赛队员答题时必须口齿清楚,使用普通话,声音响亮,以便主持人和评委组评判。

4、主持人应公正、准确地对参赛队员的答题及时做出评判;主持人如不能及时做出正确评判前可以咨询评委组。

5、评委组对主持人及各队参赛队员有监督权,当评委组发现主持人有明显误差时可以向主持人提出异议。

6、其他非参赛队员不得提示参赛选手,否则将取消该队此题答题资格。

7、其他非参赛队员不得干扰参赛队员答题。

8、参赛队员在竞赛中不得作弊。凡出现翻阅资料等舞弊行为时,由评委组提出警告,并且每出现一次倒扣该队20分。

9、评委组负责对整个竞赛过程进行监督和公证。

八、奖项设置

1、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3名,最佳答题能手1名。

2、开展竞赛活动所需奖品由各学校负责,奖牌由县普法办负责。

3、各参赛队员在竞赛之前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认真做好竞赛准备,争取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4、未尽事宜,由活动组委会负责补充。

【篇二】学校法律知识竞赛方案

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市局决定举行民警法律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为保证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法律业务知识竞赛领导小组,李国勇局长任组长,郭卫权政委、晏聪和副局长任副组长,政工、指挥中心、法制、纪检、督察、警务保障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法制大队,夷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二、参赛时间

初定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国保大队、交管大队、城关所、景区所、赤石所、航站所、兴田所、星村所、上梅所、五夫所、吴屯所、岚谷所、洋庄所、森林分局等19个单位。每个单位选派3名选手(其中1名为所队正职领导、1名为单位法制员)。

四、竞赛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及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相关的法律业务知识。

五、竞赛方式

此次竞赛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为预赛,采取法律业务知识笔试形式,即各参赛单位选派的三名选手均参加笔试,该单位三名选手的平均成绩作为该参赛单位的笔试成绩,前八名的单位进入第二轮比赛;

第二轮为决赛,采取现场答题形式,即八个参赛单位在现场回答必答题的基础上,进行抢答。以第二轮的成绩决出最后的名次(第一轮成绩不带入第二轮),并设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

六、奖励

竞赛成绩将在全局进行通报。对在预赛中,笔试成绩第一名的个人奖励500元,第二、三名的个人奖励300元,第四、五、六名的个人奖励200元;对在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参赛单位奖励1000元,获得二等奖的参赛单位奖励800元;获得三等奖的参赛单位奖励500元,同时优胜单位和个人在市局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竞赛评委组成

此次竞赛评委将聘请市人大、上级法制部门、检察院、法院、及市局有关人员组成。

八、要求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31日前,将拟参赛民警名单报送市局法制大队。

(二)各参赛单位、参赛民警务必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做好赛前的学习,以提高竞赛活动质量。

【篇三】学校法律知识竞赛方案

毕节学院法律知识竞赛

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

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五”

普法规划的精神,毕节学院政法学院特主办此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深入开展

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旨在通过此次活动能在我校广大学生中掀起一个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的新高潮。以坚持“厚德重教、德法并举、知法用法、修身养德”为原则,引

导学生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

本次竞赛目的在于提高我校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提升学生学习、了解法律

的热情,争取帮助学生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具体比赛程序

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毕节学院政法学院

承办单位:维权协会

二、组织领导

(1)顾问组

总 顾 问: 漆国 (毕节学院政法学院院长)

顾 问: 卢 玲 (毕节学院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

常务顾问: 李 静 (毕节学院政法学院团总支书记)

左绣柒 (毕节学院政法学院教师)

(2)组委会

组 长:何文俊(毕节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

陈 涉(毕节学院政法学院教师)

安鹤飞(毕节学院政法学院政治辅导员)

王 滔(维权协会会长)(18744902373)

王晋黔(维权协会副会长)(18744900292)

徐 梅(维权协会副会长)(18744903105)

副组长:陈 祥(维权协会策划部部长)

梁 萍(维权协会会长助理)

阮 印(维权协会文艺部部长)

靳海云(维权协会文明义务团团长)

徐晓冰(维权协会3.15服务部部长)

李长建(维权协会宣传部部长)

涂 薇(维权协会组织部部长)

成 员:范成功(维权协会策划部副部长)

胡 灵(维权协会外联部部长)

冯林梅(维权协会宣传部副部长)

张 蓉(维权协会组织部副部长)

组委会办公室:苏厚菊(维权协会办公室主任)

郑 爽(维权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穆元孝(维权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三、参赛要求及其活动相关安排

1. 参加对象:拥有毕节学院学籍的全体在校学生

2. 参加方式及要求:比赛分初赛(法律知识笔试)与决赛(从初赛中选出10

组优秀选手进行法律知识竞赛)。各院首先在院内举行选拔,每学院推荐至

少2组选手参加初赛,每组三人。

3. 报名方式:各院在2011年11月20日前请把参赛组名

单发政法学院在线办公李静老师处或交给维权协会会长王滔(联系电话:

18744902373),便于活动安排 。

4、比赛时间:初赛2011年11月26日上午9:00到11:00

决赛2011年12月10日下午14:30到17:30

5、初赛地点:绣山B栋101、102、103、104、105教室

6、决赛地点:学院大礼堂

7、竞赛知识范围:知识要点及题型会下发各院在线办公,请注意查看。

8、特别要求:初赛时,请准时到场,带好准考证和学生证,保持考场安静,不

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不要作弊。认真答卷,卷面上保持清洁、请用规范字

书写。

决赛时,请决赛选手和主持人在决赛时间前10分钟到学校大礼

堂,要求政法学院的所有同学以及维权协会的所有会员务必都参加观看。保持

赛场安静,组织签到与签退。

9、决赛活动流程:

(1) 领导讲话

(2) 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并主持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竞赛方案内容}.

(3) 比赛结束

(4) 评委做出点评

(5) 现场颁奖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组 奖金200元加荣誉证书

二等奖2组 奖金150元加荣誉证书

三等奖3组 奖金100元加荣誉证书

优秀奖4组 荣誉证书

最佳表现奖1名 荣誉证书

观众奖5—10名 笔记本

六、宣传工作

请学院党团委宣传部安排毕节学院大学生记者团进行采访报道,并在毕节学院、毕节学院团委、政法学院、各个学院团总支网站、各学生社社团网站进行报道。

学校法律知识竞赛方案【3篇】

http://m.cubkforchild.com/jcjf/358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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