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新法规(合集3篇)

时间:2023-11-07 来源:物业管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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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新法规

为了更好地进行物业管理,提高人民居住的幸福指数,《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也分别将于4月1日和5月1日开始实施。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郑州市日前公布了关于《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经梳理《条例》发现,基层政府、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行业协会、业主等多方的权责得以厘清;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物业管理的重心向基层下移;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受到关注;建立劣质物业退出机制,应急物业服务机制。

以下为《条例》的主要变化:

▷对业主身份认定进行了新的规定

▷ 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概念

▷ 明确物业管理区域项目负责人

▷ 劣质物业退出机制更加完善

▷ 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受到关注

▷ 对“暴力”征收物业费行为说不

▷ 明确物业服务人、专业经营单位、用户的收费关系

▷ 新增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行为

▷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更加快捷和透明

▷ 明确主管部门责任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新修订的《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版物管条例的落地,以往存在于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不少难点堵点将得以化解。

此次《条例》修订时在借鉴北京市、深圳市物业管理立法相关内容的同时,也增加了较多“青岛元素”和“创新模式”,比如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党建机制,构建互联网管理方式,规范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对业主大会编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以下为《条例》的主要特点:

▷ 规避前期物业管理的“潜在风险”

▷ 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条件更宽松

▷ 业主委员会有了“身份证”

▷ 规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行为

《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施行。该条例涵盖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及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将党建引领进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等条款明确写入法条,体现了佛山特色及亮点。

以下为《条例》的亮点:

▷ 明确提出党建引领进小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依法确定了党的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积极发挥作用

▷ 明确提出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

▷ 明确提出建立物业管理活动监督评价办法

▷ 明确提出业主可联名提出成立业主大会

▷ 明确提出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有禁止性行为职务将被终止

▷ 明确提出物业管理服务禁止的行为

▷ 明确提出公共收益不得擅自挪用、侵占

▷ 明确提出物业服务人擅自调整收费将面临处罚

为了更好地进行物业管理,提高人民居住的幸福指数,《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也分别将于4月1日和5月1日开始实施。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郑州市日前公布了关于《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经梳理《条例》发现,基层政府、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行业协会、业主等多方的权责得以厘清;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物业管理的重心向基层下移;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受到关注;建立劣质物业退出机制,应急物业服务机制。

以下为《条例》的主要变化:

▷对业主身份认定进行了新的规定

▷ 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概念

▷ 明确物业管理区域项目负责人

▷ 劣质物业退出机制更加完善

▷ 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受到关注

▷ 对“暴力”征收物业费行为说不

▷ 明确物业服务人、专业经营单位、用户的收费关系

▷ 新增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行为

▷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更加快捷和透明

▷ 明确主管部门责任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新修订的《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版物管条例的落地,以往存在于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不少难点堵点将得以化解。

此次《条例》修订时在借鉴北京市、深圳市物业管理立法相关内容的同时,也增加了较多“青岛元素”和“创新模式”,比如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党建机制,构建互联网管理方式,规范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对业主大会编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以下为《条例》的主要特点:

▷ 规避前期物业管理的“潜在风险”

▷ 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条件更宽松

▷ 业主委员会有了“身份证”

▷ 规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行为

《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施行。该条例涵盖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及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将党建引领进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等条款明确写入法条,体现了佛山特色及亮点。

以下为《条例》的亮点:

▷ 明确提出党建引领进小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依法确定了党的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积极发挥作用

▷ 明确提出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

▷ 明确提出建立物业管理活动监督评价办法

▷ 明确提出业主可联名提出成立业主大会

▷ 明确提出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有禁止性行为职务将被终止

▷ 明确提出物业管理服务禁止的行为

▷ 明确提出公共收益不得擅自挪用、侵占

▷ 明确提出物业服务人擅自调整收费将面临处罚

【篇2】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新法规

一、小区监控指挥中心消防控制系统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后,通过报警主机显示的地址编码确定火警发生的具体楼层和平面位置,立即通知现场相关责任人员。现场相关责任人员应携带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进行确认。

二、确认火警后,值班人员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详细报告起火时间、起火地点、起火物及其它现场情况并通知主管领导领导。

三、确认火警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消防广播,通知火警楼层和相邻楼层的人员安全有序地撤出,并注意不要造成楼宇内不必要的混乱。

四、确认火警后,值班人员应确保报警联动设备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在联动设备未动作的情况下,应手动启动所有的联动设备。

五、火警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应监视消防设备运行情况,注意火灾发展状况,及时调整设备工作状态。

六、火灾处置完毕或确认系统误报后,值班人员应对相关消防设备进行复位操作,配合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人员恢复所有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或《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篇3】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新法规

 一、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常见隐患问题

(一)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这种现象在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村等地最为常见。居民私自搭建简易车棚、储物棚等临时搭建,且很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极易引发火灾蔓延,且这些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二)违停占用消防通道。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住宅小区的停车问题一直难以妥善解决,居民购买或租用停车位或车库要花费大量资金。由此导致很多住宅小区的居民一方面图方便,一方面图省钱,经常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长此以往,违停占道也成为小区消防安全通道管理上的最大积患。

(三)擅自堆放占用消防通道。在一些小区检查中经常可以发现,很多居民擅自将杂物堆放在楼梯间,有些居民家中装修甚至将大量装修材料和砖墙破瓦随意堆放,造成严重的消防通道堵塞。有些居民将电瓶车放置在共用楼道充电,不仅占用消防通道,还带来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居民小区消防通道隐患问题分析

(一)居民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欠缺。居民群众做为占用、堵塞小区消防通道的主体,其消防安全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等是主要原因,并未从自身小利益和消防安全的大利益之间加以考虑。这些也反映出消防宣传的广度、力度不强,强制手段、措施应用不到位。

(二)物业管理单位措施不足。做为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对消防通道的管理工作担负主要职责。但很多物管单位为避免与居民发生冲突,物业管理费收缴便利等因素,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推诿扯皮,对居民违法行为约束力不够。

(三)岗位职责不清。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的消防通道管理通常都依靠保安来兼职,没有形成专人专管,也未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特别当发生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互相推卸职责,往往形成发现问题后“无人管、无人解决”的尴尬局面。

 三、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全面开展防火巡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小区内消防通道的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以及相关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消防车通道上若需设置石墩或其他障碍物,应设置可移动式,紧急情况下可迅速移除。

(二)严格落实法律责任。《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单位违法,可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法,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有违法行为人承担。《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并加强日常管理。划定、设置停车泊位、设施时,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固定隔离桩等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可依据《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以处罚。

(三)加强消防通道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小区业主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学习消防常识,加强日常检查,共同维护小区消防通道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及小区公共消防安全,全力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四)积极开展宣传演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的保安防火应急队伍,经常性开展消防常识及消防技能的培训和宣传;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所有业主要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成立义务防火巡查队伍,每个单元设置一名“楼道长”,每幢建筑设置一名“消防网格员”,定期联合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物业管理部门要联合小区业主积极开展日常消防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家庭防火水平以及小区整体防火自救能力。

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新法规(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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