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侦破纪实]大案要案背后的专案组

时间:2021-08-14 来源:纪实传记 点击:

  据2013年3月监察部网站公布的中纪委办案流程,中纪委办案分五步: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以及移送审理。到了立案、调查阶段,就会出现两个关键词:“双规”以及“专案组”。官员一旦被“双规”,就是说明已经被中纪委掌握了部分违纪证据。然后,按照案情的复杂程度开始成立专案组,进入“专案组”参与办案的人数少则四五十人,多则上千人。光靠中纪委的人手肯定不够,这个时候,就需要从其他系统,比如公安、检察院调人。此外,还会从地方省纪委抽调人员进入“专案组”。在某些大案中,出于回避原则,异地调动纪委力量的情况也很常见,如陈良宇案,当时许多专案组成员是从吉林、江苏等异地纪委抽调来的。
  “4·20”专案组内鬼放走赖昌星
  1999年,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列为中央直接抓的重大案件,此案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为厦门远华案专门成立的“4·20”专案组是由中纪委牵头成立的规模最大的专案组之一。专案组由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任组长。全国的纪检、监察、海关、公安、检察、法院、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精兵强将陆续进驻厦门,全面查处此案,办案人员最多时达到1100多人。
  专案组一切行动都要保密,成员动向就连自己的家人也不能告诉。即使这样,工作也常常受到各方面的干扰。在远华案中,专案组第一次抓捕走私集团头目赖昌星时,就因内线走漏消息而失败。在第二次抓捕行动中,又因警方一位高层领导通风报信,使得赖昌星再次漏网,逃往加拿大。
  据孙金全《纪检监察办案策略与艺术》一书披露,专案组在内部概括时会将办案称为“241”工程。其中“2”是指打掉审查对象的两道防线——心理防线和实体防线;“4”是说在办案时采取四个操作步骤,即捉心、攻心、突破、拓宽突破口;“1”是指要达成一个最直观的目的,就是使办案对象感到,说实话对自己才最有利。
  被业内人士称为“摧毁犯罪心理最后一道防线的狙击手”薛宏伟,在2000年被中纪委抽调至厦门,参加远华案的办案工作。据报道,在预审工作中,薛宏伟曾审讯了一个名叫王刚的重要嫌疑人。警方掌握的线索是,王刚先后收受500多万元的巨额贿赂,并将部分赃款用于投资。遗憾的是,在警方抓获王刚之前,王刚已销毁了关键证据,并将几个至关重要的关系人偷偷送往了国外。王刚到案后,先后接受过几十次不同级别的审讯,都没有交代问题。临危受命的薛宏伟接手案件后,和王刚接触了一星期,开始了独特的审讯。
  薛宏伟对王刚说:“我手上有一封信,对你很不利。你若不信,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信是什么时候写的,用的是什么信纸,信上写了什么内容。”事实上,信倒是真有,不过这封信已经由王刚委托一个叫姚明海的关系人烧掉了。凑巧的是,薛宏伟在另外一起案件中接触到了姚明海,当时姚明海谈了很多关于王刚的事情,其中就提到了那封信。薛宏伟便巧妙地从姚那里套出了信的内容、写信时间以及所用纸张。
  薛宏伟不容王刚喘气,接着说:“你的女友马丽怀孕了,对不对?”王刚闻言大惊失色:“这件事连我在内总共只有三个人知道,你怎么知道的?”第三天深夜,王刚在号房里大喊着要见薛宏伟。当晚,他便如实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但当问及行贿人的姓名时,他又涕泪交流,闭口不谈了。
  薛宏伟义正词严地对王刚说:“谁给你送钱我早就知道了,之所以让你自己说出来,是为了给你一个争取宽大的机会。如果你不信,我可以将此人的名字写在一张白纸上,然后反过来扣在你面前的这张桌子上,你讲完那个人的名字后,可以将纸翻过来,看看上面写的名字和你讲的是否一样。”薛宏伟说完便找来一张白纸,刚欲提笔往上面写字,王刚便绝望地呜咽道:“求你别写了,我什么都说。”
  破获北京建国后的第一爆炸案
  除中纪委外,经常见诸媒体的还有公安部在查办大案要案时成立的专案组。1980年10月29日下午18时15分,北京火车站二楼南走廊突然发生爆炸。当场炸死一人,伤89人,抢救过程中陆续又有9人死亡。案件震惊国内外,因为类似性质的事件还属建国以来首次,时间上正处于即将审判“四人帮”前夕。其后北京市警方又收到署名“史秋民”、“悬崖人”发来的恐吓信,扬言“要制造比北京火车站爆炸案大七七四十九倍的事件”,“下次爆炸将在外宾中发生”。于是由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铁路公安处共同建立专案组,抽调了超过580名刑侦技术人员,只用八天时间案件就被破获了,此案原来是由一名失意青年策划的自杀性爆炸事件。
  近年来由公安部牵头成立的专案组,影响较大的就有足球界反赌扫黑的“8·25”专案组、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的“3·10”专案组、湄公河“10·5”专案组等。
  从广义上说,由几个人组成的办案组都可以叫做专案组,而我们通常所说的专案组指的是不同于常规情况下的办案组织,其不同之处在于往往由领导牵头专门办理某一个案件,成员在办案期间全部或者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办理某一案件,同时集中了精干警力,所以办案效率很高。但这种办案形式也容易导致行政与司法不分、控诉与审判不分等弊病,会出现错案无人负责的局面。
  令人谈虎色变的“文革”专案组
  专案组办案效率高,能胜任特大案的需要。但历史上还曾存在过一类专案组,如中央苏区时期的“打AB团”、延安整风时期的审干运动以及“文革”时期的中央专案审查小组,这类专案组往往令人谈虎色变,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文革”时期的中央专案组是在1966年5月与中央文革小组同时成立的,如果说中央文革小组是文化大革命中煽起动乱的第一个环节,那么,中央专案组则是最后一个环节,它负责为中央文革小组发起的行动作最后的定案。其权力超越当时曾经存在过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更是远远大于公检法机构。
  中央专案组发端于专案审查委员会。随着斗争的深入更名为中央专案组,而且制度化,变成一个半永久性的机构。中央专案组负责决定整人、揪斗、隔离、逮捕等等,超越于党章和宪法,凌驾于党组织和政法机构之上。   中央专案审查小组下面设立三个办公室,简称一办、二办、三办。一办主要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的负责人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负责人的专案审查,一办下属彭真专案组、刘少奇专案组、“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专案组、陶铸专案组、张闻天专案组等等。二办主要负责军队系统内部的高级将领的专案审查,下属贺龙专案组、彭德怀专案组、罗瑞卿专案组等等。三办主要负责公检法系统的领导干部的专案,下属多 “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专案组”、“抓叛徒专案组”等等。
  在“文革”时期,整个专案组(包含中央和地方各层)调查过大约200万个各级干部。据席宣、金春明所著《“文化大革命”简史》介绍,仅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和地方副省长以上的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即占总人数的75%左右。在审查中,滥用专政手段,大搞逼供信,制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冤假错案,加上受牵连的亲属和有各种社会联系的人,全国被株连的群众达1亿人。
  在诸多专案组中, “刘少奇专案组”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个。专案组最后将刘少奇定性为“叛徒、内奸、工贼”。
  专案组是如何取证并审理的呢?据黄峥在《“刘少奇专案组”始末》一文中介绍,取得证据的手段主要是弄虚作假、逼供信。
  1966年12月下旬,在还没有进行调查取证的情况下,江青、康生等人在不同场合中提到刘少奇时总要毫无根据地冠以“反革命”、“大叛徒”等帽子。谢富治曾对专案组工作人员说:“对刘、邓、陶要作拼死的斗争,坚决打倒。办案就是伟大的革命,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1968年3月江青在八个专案组会议上说: “刘少奇是个大叛徒。大内奸、大特务,小将整理的材料,比你们整理得好。你们现在的材料有进展,但有好多东西没有超过红卫兵的材料。”谢富治在中央专案小组办公室会议上说:“所有列入专案的,都是反对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要同这些人作坚决的不可调和的斗争,绝不能施仁政,不能妥协。”康生说:“现在打的是尖锐的隐蔽的国共战争,没有坚强的阶级立场,专案是搞不好的。”当办案人员稍有不慎,或有不同意见,轻者被他们斥为“右倾”,重者逮捕入狱,有的受到处分或送回原单位挨批。“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的领导班子换了三次,有两人被关进监狱。
  专案组还剥夺被审查人申辩、申诉的权利。无论是刘少奇、王光美本人,还是那些牵连进来的审查对象,都没有机会也不准许为自己辩护、申诉。专案组在存在的3年时间里,从未同刘少奇、王光美接触过,一次也没有听取过他们的申述。对其他受到牵连的人和“嫌疑人员”,一旦被列为审查对象、就只能交代问题,不能申辩和上诉。这些人只要一为自己辩解,便被斥为“不老实”、“翻案”,受到更加严厉的批斗。审讯时为自己辩护的供词,不写入审讯记录,不准写书面材料,写出了也被扣压,不让办案人员上报和转送。
  为获取口供,专案组先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了一批人。其中有很多是高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民主人士,也有普通的居民、炊事员、保姆。据不完全统计,被专案组直接关押的有64人。至于因专案需要或稍有嫌疑而由有关部门、单位收审的,那就更多了。
  贺龙专案组是“二办”的第一要案,由康生亲自抓。这个专案组又下设十几个专案组,如“王尚荣专案组”、“许光达专案组”、“廖汉生专案组”等等,这些专案组采用刑讯、逼供、诱供和制造伪证等方式进行审讯。据贺晓明在《贺龙元帅的最后十年》一书中记述:廖汉生的专案人员在他的床头吊了一个三百瓦的大灯泡,不交代“贺龙乞降通敌情况”,就整宿整宿不能睡觉;王尚荣被整天罚站,不准解小手,硬逼他交代所谓的“贺龙罪行”;顿星云因拒绝参与诬陷贺龙和许光达,被专案人员猛一拳打瞎了一只眼;工程兵副司令员谭友林被连续几昼夜地突击审讯,险些死于狱中……
  被迫害最惨的是许光达大将。打手们故意将面条倒在楼梯上,逼迫他趴下去舔了吃。他多次被打手们打得心脏病发作昏死过去。1969年许光达已报病危,专案组仍加紧审讯。5月31日,许已卧床不起,专案组还将他拖下地向毛泽东的像请罪。在之后的第三天,许光达在既无医护人员看护,又未获准亲属陪护的情况下,惨死于病房厕所的马桶上。
  与之类似,“文革”中其他专案组也大搞逼供信,制造了一批又一批的冤假错案。
  “文革”结束后,主管中央级重大案件的领导以一些案件经过主席批准为由,拒绝向组织部交出这些案件的档案材料,在胡耀邦、陈云等努力下,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中央专案组终于不得不将管辖的所谓“大案要案”,全都转交中组部重新复查。一系列冤假错案开始被平反昭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最终决定: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不久,中央专案组被撤销。
  (参考资料:《中纪委办案流程全解析》(《壹读》2013年第19期);《专访国内顶级测谎高手:让厦门远华案要犯开口》(《南京晨报》2005年3月2日);《中纪委五招抓贪官》(《环球人物》2009年第26期);黄峥《“刘少奇专案组”始末》(《党史博览》2000年第7期等)

[大案要案侦破纪实]大案要案背后的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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