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农业与现代农业发展|台湾现代农业发展的几个特点

时间:2021-08-22 来源:质量管理 点击:

  台湾现代农业走过不平凡的发展道路,为大陆“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总体来看,台湾现代农业有这样几个特点,即:台当局政策支持引导激励农业发展,农会起到强大组织功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农产品加工业发达,农产品营销体系健全高效,品牌战略加速规模和产业延伸效益等。
  政策支持引导激励农业发展
  台湾现代农业始终在台当局有关部门的政策引导下运行。为此,台当局出台了一系列相对完备的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政策与法律,如对主要农产品实行高保护价收购、对进口农产品实行贸易壁垒等农业保护政策等;更重要的是,还伴随有大量可操作性的法规条例,如《农业发展条例》、《农业综合调整方案》、《农业中程施政计划》、《台湾核心农民八万农建大军培育辅导计划》、《休闲观光农业条例》等,按照市场化原则谋划农业发展。
  在台湾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台当局发挥的作用主要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产品安全监管、农业保险与金融支持等方面,通过税收、价格、财政补贴等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水利和农村交通设施全部由当局拨款修建,并对农民实施直接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税收予以减免,特别是对从事休闲农业也给予减免税;通过金融服务,对从事农业生产甚至是家庭生活给予低息贷款和担保及财政贴息,年息仅1.2%~1.5%,对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借助保险救助,对受灾农民进行补助;四是福利政策,对高龄农民(65岁以上)给予资助,对稳定农民阶层安心务农、保证了农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例如从上世纪70年代起,台当局推动以县、乡为单位,按不同区域条件,积极鼓励当地农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一乡一品”、“一县一品”的特色农业,目前已经形成了相对集中、优势明显的区域化生产格局,南部的屏东县一带以热带果树为主,盛产木瓜、莲雾和淡水水产为主要特色农产品,中部云林、彰化等县市形成全台最大的有机蔬菜生产和交易集散地,还有阿里山的高山茶、峨嵋乡的东方美人茶、池上乡的稻米、集集镇的香蕉、信义乡的青梅、二林的薏仁和葡萄等,每个县、乡都有独特优势的农产品等,成为台湾现代农业的亮点。
  除了政策支持,台当局还设立了财团法人农业信用保证基金,在“农委会”的领导下配合政策为农民提供融资保证服务,包括承保政策性项目农贷、自然灾害低利贷款信用保证以及范围更广的农家消费性贷款。目前已与数百家农会、几十家银行签约合作,截止2012年底,基金成立近30年来累计协助40余万户农民取得农业融资4000多亿元新台币。
  此外,台湾一些地方政府还充分利用当地条件,通过整合“产、官、学、研”各项有利资源,集合企业、政府、研发机构群策群力的强大力量,共同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合力,直接从投入和信贷两方面支持扶植一些先导型农业企业发展,推动由单一产品生产向整个产业转型升级。如台南县就是按照这种发展模式,通过建立台湾兰花科技园实现了当地兰花产业的快速发展。台南县当局作为推动产业发展兰花科技园的开发主体与权利主体,在完成规划与公共建设后,采取了公办民营的模式,将园区管理交由公开遴选的经营管理公司进行运作,管理公司运用国际先进技术及管理资源,不断增强产业发展竞争力,采用国际行销运作方式,建立起国际研发技术、市场讯息与世界行销的国际兰花交流平台,建立起如今全球最大的兰花生产企业――台湾兰业股份有限公司。
  农会起到强大组织功能
  台湾最早的农会成立于1899年,是农民自行组织起来要求减租的组织。光复后,当时的台湾省政府将农会和合作社两大系统合并为农会,所以其成员不完全是农民,也有地主和商人,农会可经营合作社法所规定的各种金融信用合作业务,所以也被视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1952年,台湾公布了改进“台湾省各级农会暂行办法”,改组台湾农会,使农会为农民所有,1969年作了部分修正,1974年公布了新修订的《农会法》,2004年6月4日再次修正,删除了有关涉及合作经济的一些内容,但基本精神还在。
  根据该法律,台湾农会分为镇(市)农会、县(市)农会、省农会三级,分别接受同级相应当局农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各级农会既是独立的民间法人组织,又与上级及其他农会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巨大的组织网络。农会与台当局之间还是一种合作关系,当局对地方有什么政策性的东西可以通过农会进行传达,对农业的奖补政策也通过农会兑现到农户,农民有需求也可以通过农会传达给“农委会”,在农民与当局、农民与市场、农民与农民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是推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的重要公益性社会团体
  农会组织内设有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对外招聘管理人员,其基本要求是大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负责农会的日常管理、经营、服务等工作。农会的主要功能:一是农业推广,包括协助当局执行农业政策,承办农业方面的推广计划及相关业务,包括推广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优质的农特产品和先进的生产经营模式,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等;二是供销经营,即办理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的推介和营销、运输及批发市场业务,办理包括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及生活用品经营、当局委托的业务经营,主要利用农会的团体优势,投资兴办会员个人能力所不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如仓库、碾米厂、榨油厂、加工厂,购置大型农机具等,有偿提供农民使用,引导农民拓展销售渠道,提高经营效益;三是组织开展农业金融服务,农会信用机构遍及台湾农村各个角落,实行“广存专贷”,存款可来自农会会员和其他团体、机关,放款则仅限于农会会员,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部分资金。近10年来金融业务盈利均占农会总盈余98%以上。通过会员入股的方式筹集资金;此外,农会还可办理保险业务,包括农民健康保险、农业和家畜保险等业务,同时还办理旅游平安保险、储蓄保险、机动车保险等业务,保险范围为农会会员及年满15岁以上从事农业工作的农民,形成农村信贷、保险、产销、加工、科技、质检为一体的链条,切实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成为台湾现代农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在台湾一些乡村休闲农业旅游景点,许多农会都设立了游客接待站和购销服务商店,里面卖的基本上都是当地农会组织农民自己生产和加工的特产农产品。如在花莲县富里乡农会供销部,仅“富里米”产品就多达80多种,既增加了农会的收入,也增强了农会会员的聚合力。
  此外,台湾还有一些由几十至上百个农户组成的农业合作社,平时社员仍然是一家一户单独进行生产,只不过在农产品的销售、农产品的运输、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以及一些大型的农业机具的使用方面发挥着作用。如著名的云林县汉光果菜运销合作社是台湾影响力较大的一个合作组织,成立于1989年,社员户数259户,社员耕地面积191.3公顷,年复耕面积为1330公顷,耕地面积190公顷,非社员约800户,下设4个产销班,全部实行计划性生产,有专人负责市场营销,消除了种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严格
  为了推动现代农业的精致化和可持续发展,台湾各界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尤为重视。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台湾市场上不合格农产品的比例一度高达30%以上。此后,台当局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质量安全和管理办法,首先是完善相关质量标准体系,特别是加快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的修订和施行,包括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安全标准,陆续颁发了《食品卫生管理法》、《农药使用管理办法》、《农药残留检测要点》、《蔬菜安全管理办法》,针对20种作物、289种农药,制定了1149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其次是完善农产品管理部门职责和检测体系,加强检测体系和队伍建设,提高检验检测的工作水平。为此,台当局有关部门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由“农委会”、“卫生署”和“标准检验局”三个部门分头负责,职责明确,分别承担农产品进入市场前的检验、市场销售农产品的检验、进口农产品的检验;各市县共设有18个农药检测中心和14个农药检测站,各地方村镇农会、合作农场和农产品贸易市场也均设有农药残留生化检验站。另外,畜产会也设立了畜产品药物残留检验实验室,负责培训屠宰卫生检查兽医师,派赴各屠宰场进行畜产品药物残留检验检查,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入市。
  三是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台当局有关部门从生产基地和市场入手,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市场准入制度,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均依据标准进行分级包装,注明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产品等级、供应市场,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能准确地追溯到产品的产地和责任人。如今在台湾,所有果菜批发市场均设有果蔬农药残留超标快速检验室,对进场交易的果菜进行抽样快速检测,确定安全后方能进场销售。如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将送当地“卫生局”进一步检测,确认具体超标数,并追究供应人的法律责任,重者可判刑。从生产到餐桌,从土壤到农资,基本上是全过程监控。
  四是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生产。各地有关部门通过加强质量认证和标志管理,如在水果和蔬菜方面推行GAP(吉园圃)、CAS(优质农产品)和有机蔬菜的产销履历标章和可追溯性认证,依标章信息可获知产品产地和生产者,建立有机农产品专区,扩大有机农产品生产规模,逐步建构起完整的安全农业产销体系;在畜牧方面推行ISO、HACCP、GMP认证等,并规定要求在每一个产品包装袋上注明“绿灯”(表明是每日必须选用的养生保健食物)、“黄灯”(表示是高速营养、需酌量食用的食物)和“蓝灯”(表示有品牌、经安全认证的生鲜及优良加工食品),树立优质农产品品牌和形象,扩大其农产品在岛内和海外市场的占有率。至2012年底,已推行吉园圃产销班2000余班、CAS产品7800多项、有机农产品验证累计面积5000公顷,有数千个农场或产销班通过产销履历验证,产值达到新台币30亿元,在国际机场及港口每年执行输出入动植物检疫约50万批次,有机耕地面积目标增至5000公顷。
  五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生产经营知识,使其变为农业生产者及经营者的主动意识和自觉行为,让他们都知道,不注重产品质量就会失去市场,就会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因而大多能自觉主动地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和规程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如今在台湾,有机蔬菜业发展较快,主要实行无农药、无化肥无污染的全天然栽培措施,生产的蔬菜新鲜、优质、卫生,有机蔬菜面积达上千公顷,全台湾设有近千家有机蔬菜专卖店。
  例如汉光果菜运销合作社,从组织生产、管控、采收到加工、截切、分级、包装再到仓储、配送、网络营销,实行全方位一条龙作业模式,并全部实行农业ERP管理自动化。他们生产的所有蔬菜都配有产销履历标识,即通常所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该社设有产销履历管控中心,在电脑上设定“病虫害防治处方签”,由调配室配药配送到农户,同时审核安全采收期,农户按“处方”进行生产,这一全套过程在履历管控中心的电脑上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一整套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此外,他们还推动“环保蔬菜三减一省计划”,即减水、减肥、较药,采用“天罗地网”(上搭网棚、下盖薄膜以减少虫害)两阶段围堵栽培及箱形栽培,叶菜类完全不使用农药,大宗蔬菜农药可减量约80%。他们以“安全、追溯、方便、即食”为今后发展目标,推出“健康三好菜”,即“e化的时代”(指通过电脑能马上查到蔬菜生产记录)、“便利的时代”(指生鲜采摘的蔬菜可以马上烹饪吃)和“轻食的时代”(指对人身体有益健康的蔬菜,可以便利食用)。由于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汉光蔬菜身价倍增,名声远扬,产销两旺,效益倍增。
  农产品加工业发达
  食品工业是台湾的传统产业,在带动台湾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对台湾农业转型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台湾的农产品加工产值平均约是农林渔牧业总产值的3.6~4.0倍。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台湾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比重就一直保持在70%以上,其中食品加工产品出口占60%。   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其食品工业产业结构也呈现动态性的变化。上世纪50年代,台湾以糖和烟酒的加工为主,60、70年代以罐头加工为主,80、90年代则以饲料和冷冻食品工业、饮料、调味品等新兴食品为主。进入新世纪以来,台湾的食品工业发展与调整的方向包括:发展中华美食文化特色,开发中式食品及传统药膳食品;发展农村水果酿酒产业,建立本土化酿酒技术;推动优良食品认证制度,迄今台湾CAS认证的产品已达15大类3000多项;利用当地农、水、畜原料开发新食品,包括推动产地进行果蔬加工,辅导农民和农民团体强化品质安全检测及从事小型食品加工等。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农产品出口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此外,由于台湾食品加工厂大部分设在农村,为农村剩余劳力提供了良好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目前台湾共有各类食品企业4700多家,每年创造的工业产值超过9000亿元新台币。如“旺旺”、“统一”等都是家喻户晓的大加工企业品牌。
  台湾很多高等院校都设有食品科学院或食品工业系,科研实力强厚。顺应岛内饮食习惯变化,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严格的品质管理和检疫制度,以本地原料加工安全卫生的高品质食品。同时,与高校联手,发展高层次加工技术密集型产品,如调理产品、保健食品、无菌包装食品,以及低脂、低盐、低糖和高纤维的营养强化食品、功能食品等。一些传统食品工业企业正在实施改造,结合土地私有政策,逐步扩大农业经营和加工企业规模,推行共同作业及专业化经营;也有的与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结合改造。
  随着经济的发展,台湾提出了农业发展的新思路,即打破农业经营仅为一级产业的观点,以食品加工带动农业工业化、农业企业化、农业商业化等,以获取较大的利润;同时建立二级产业、三级产业的发展策略,使产、加、销一体化。在农产品收获后,要求进行分级包装,以便利运销,适应市场需求。对于不合格品,予以加工利用。通过发展食品加工,缓解产销失衡的压力,增加附加值,维持农业的持续经营,对推动台湾现代农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台湾到处都是琳琅满目的农产品加工食品。台湾的茶产品,除了包装各异的茶叶外,还加工成多种式样的茶饮料、茶糕点、茶保健品等产品。在每个交通干道服务区,在提供游客停车歇脚的同时都配套展销当地的名优特产品,将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包装成精致的礼盒出售,价值翻番。如普通花生经加工成咸干花生,价值猛增数倍,加工包装大大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农产品营销体系健全高效
  台当局对农产品的运销组织体系十分支持,在健全相关法规制度的同时,从规划、建设、运行、资金、税费等各方面都大力予以鼓励和扶持,不断完善集产地、批发、零售为一条龙的农产品三级运销系统,实现产、加、销一元化。同时,加强农产品营销管理和对农产品市场的宏观指导,综合运用多种营销策略,努力实现农产品产需基本平衡。尤其是加强产地农产品市场建设,大力建设农产品配送、营销中心,保证农产品能顺利销售,完全实现货畅其流的目标。
  台湾农产品营销体系的主要形式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销店、产销班(设在农会、合作社等之下的产销组织)。其中,台湾各农会下设有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产销班,专职负责农产品的收购、分级、包装、运销等各类产后业务,他们都是以区域内的骨干农户牵头,以合伙或股份制形式组建而成,使区域内的农业生产经营完全实现产业化运作,支撑和推动了区域农业的发展。
  台湾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1.健全的法律法规。台湾涉及农产品营销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如《农产品交易法》、《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法》等,涉及批发市场建设、管理和运行的方方面面,明确了批发市场的性质、主管机关和运作方式。
  2.统一的建设规划。台当局明确规定了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条件,使市场建设能够做到科学规划。
  3.切实有力的支持。基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公用事业这一基本认识,台湾各级农政部门对批发市场的建设高度重视,给予了切实有效的支持。在市场土地上通常由各县市低价租让给批发商场的经营者,并给予财政补贴。地方财政部门对批发市场建设的支持比例大体在50%左右。此外,台当局对农产品的交易实行免税,农产品进场交易的费用也很低。
  4.实行便捷有效的管理。台湾从70年代向日本学习农产品批发市场至今,已经建立了由产地到销地的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是现今台湾最主要的农产品营销形式。目前台湾各镇区域均设有不同种类的农产品批发贸易市场,包括花卉、蔬果、肉品、鱼货等鲜活农产品主要通过批发市场来交易。市场建成运营后,明确由独立的市场法人统一进行市场管理,其他部门和机构不得入场干预,避免了多头管理。此外,还执行严格的商品和客户管理制度,采用电脑控制,发挥了集货功能、散货功能、价格形成功能、交易结算功能和信息传递功能,形成了高效快捷的流通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台湾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如被称为台湾最大的4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另外3个为台北、台中和彰化)之一的台南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占地20公顷,该市场的销售运作完全由电脑控制,当天下午成交的花卉,第二天清晨可出现在台北市场。
  5.积极推动拍卖交易。台湾的花卉、果菜、生猪、水产品批发大多已经采取拍卖的交易方式。如全台湾最大的水果蔬菜集散中心――台北市农产运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果菜批发市场,这里的水果、蔬菜均通过拍卖的形式向外批发,拍卖作业全面实行电脑化,形成了进货、过磅、现货、抽样检验农药残留、评价、定价、电脑拍卖、成交、送货、冷藏、缴款、货款拨付一条龙的操作服务流程。这样做的好处包括:一是确保农产品安全,不合格产品不卖;二是提高农产品价格,优质优价;三是促进公平交易,公正公开。
  品牌战略加速规模和产业延伸效益
  利用品牌优势扩大企业规模、促进产业延伸和提高企业整体效益是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的重要内容。台湾农业发展就是在充分利用品牌资源和理性的品牌战略实践中实现了企业规模和效益的双重发展,并赋予传统农产品新的时代、生态和社会概念。例如台湾具有百年基业的知名企业联米集团超越了传统理念,禀承了“与稻香共生、与自然共存”的经营理念,提出超意识概念,成立了亚洲首家由民间企业成立的集生产、加工、展示、观光于一体的稻米博物馆。游客通过时兴隧道、古色古香精品馆、道香风云馆、稻香学院等8个主题区,既可以了解企业的发展过程和经历风雨,也可以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经营理念有大致的了解,展示了企业产业链延伸新方式,再通过品牌战略,最终实现了宣传企业、展示产品、突出理念、增加收益的目的。
  再如新化甘薯产销班创立的“瓜瓜园”品牌,由于企业始终秉承以“安全”的原料、“安定”的品质和“安心”的产品为经营理念,不断开发新品种。特别是“冰烤甘薯”的开发,打破了传统的食用方法,提升了品牌效应,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和发展空间,并获得了一系列的殊荣,如2004年荣获台南区品牌认证推行成果发表竞赛冠军、2009年“瓜瓜园”烧寒吉礼盒荣获台湾美食伴手礼唯一双特优奖等,“瓜瓜园”已成为享誉台湾和日本的著名品牌。“瓜瓜园”发展至今,因其理性的品牌战略、清晰的发展思路、准确的市场定位,已经成为当地特产代表,表现出品牌战略对于扩大农产品的规模和延长产业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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